请问这样的劳动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

司法 时间:2026-03-30 03:00:27 阅读:6305
我公司的工人流动性很大,且有一部分是从原来的国企里下岗或分流出来未解除劳动关系即来公司上班的,请问我们跟这一类工人签署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有效,能否算同一时间维持了两个劳动合同。现在工人要求我们帮交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我们能否要求他们与原单位自行解决。此类工人长期在我公司工作到底算是雇工还是事实劳动关系呢?如果他们在我公司工作中期间患非职业病否应由我公司承担责任?还是由原单位承担?

最佳回答

还单身的砖头

清脆的小甜瓜

2026-03-30 03:00:27

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单位使用协保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暂不能签订的允许单位阶段性作劳务,本市下岗、协保人员从事劳务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医保待遇。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俊秀的冬瓜
    回复
    2026-03-30 03:00:27

    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单位使用协保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暂不能签订的允许单位阶段性作劳务,本市下岗、协保人员从事劳务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医保待遇。

  • 诚心的钢铁侠
    回复
    2026-03-30 03:00:27

    要看具体情况而采取相关对策,最好聘请法律顾问打理。周宗江律师,联系电话:13207209089湖北宜昌市西陵一路

上一篇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查到房产资料吗

下一篇 买房定金已给,但是发现层高写的不对,能否拿回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