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受到损害应该受到多少赔偿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35:09 阅读:3648
我是应届毕业大学生,在一家招生单位工作2个月了,因为家中母亲身体不好(父亲常年不在家)固向单位请假照顾母亲请假时间不定,5月15日接到学校通知办理离校手续,赶到西安在此期间因为事情多,忘记象单位打电话通知,到5月21日学校领导找我谈话说单位说我欠单位2000元,然后不见了,(2000元没有借条,是他给我的安家费因为2006年4月我想辞职他挽留我时候开出的条件)[B]造成了学校对我的评价恶劣,并且影响到我以后的就业[/B],今天打电话回单位领导说要辞退我,让我还公司2000元。不然就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现在我没有办法了向律师求助! 问题一:我是否必须偿还2000元? 问题二:我的名誉权是否受到侵害? 问题三:领导言而无信说好底薪500最后只发300是否应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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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着的乐曲

光亮的冬天

2026-03-29 23:35:09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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