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惹老人生气所以没想继续出钱同住,从父母将来赡养问题上,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利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3:51 阅读:9232
1994年,父亲因工龄久可以参加第一次房改。因为我和父亲是一个单位,所以全家同意由我[在家排行三子]一次付清房款。在2005年底,我父母和二哥一家三口搬进了现在新居。现新居是由1994年的老房以旧换新而来的。现新房是100多平方米,原旧房只有45平方。这多出的面积是有二哥出的钱。我因为脾气不好,怕惹老人生气所以没想继续出钱同住,在外住。现在新房被二哥注册成了他的户口,原来搬家之前是我父亲的名字。 有谁能告诉我:这房到底算谁的?原旧房的房款是我一人自付的,而今这新房却又写上了我二哥的名字。从父母将来赡养问题上,从房子升值的角度上,再从房产的产权上,我该怎么考虑?我该怎么做?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利?期待您的回信![em00][em03]

最佳回答

繁荣的流沙

曾经的流沙

2026-03-29 23:23:51

应该和你父亲、二哥等一起写一份协议。为以后一旦发生纠纷保留证据。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知性的康乃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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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3:51

    应该和你父亲、二哥等一起写一份协议。为以后一旦发生纠纷保留证据。

  • 如意的菠萝
    回复
    2026-03-29 23:23:51

    地点发生在湖北,我该起草一份协议吗?

  • 苗条的鱼
    回复
    2026-03-29 23:23:51

    您的意思是,房屋的几分之几所有权还得协商再定。如果我坚持要得到46平米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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