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税这样扣是否合理

司法 时间:2026-03-31 22:12:37 阅读:2562
我是在2006年3月27日到一家建筑设计公司做多媒体制作 当日公司给我签了一份“顾问服务协议”于2006年3月27日至2006年4月26日聘为他们公司的临时顾问(绘图员) 并支付顾问服务费人民币4500(税前)交纳国家规定个人所得税。当月发放服务费日期为下月10日。 税是4500*80%*20%不知道这种扣法是否合理? 而且他们通知叫我拿工资才过去拿。 公司应5月10日发我工资,至今还没发,我有权告他吗? 我应该怎样做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呢? ·急·[em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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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奋的猫咪

懵懂的老师

2026-03-31 22:12:37

从你讲述的情况来看,你和公司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你应该拿到的是劳务报酬而不是工资。若公司拒绝支付的话,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醉熏的中心
    回复
    2026-03-31 22:12:37

    从你讲述的情况来看,你和公司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你应该拿到的是劳务报酬而不是工资。若公司拒绝支付的话,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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