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大哥求助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7:12 阅读:3006
我是公司的出纳,案发当天上班时我按平时的工作程序从同事的手中接过钱放在抽办公桌抽屉开始工作,在10:20时有私事便将报销剩于的25000多元钱锁在抽屉,然后和对面桌的同事打了个招呼便出了公司,当时办公室还有三个人,在我出去了后的十分钟,另外两个同事也因私事出了公司,最后一个同事在十一点十分也因私事出了公司,并且没有锁门。在十一点半时有一个外出办事的同事回了办公室,他当时回办公室时看到办公室没人,门未锁,我的抽屉是打开的,但他没注意我抽屉的钱已被偷,他没事也就到其他办公室去玩了,没锁门,在下午二点半我上班时就发现办公室的门是开的,我的抽屉也是开的,抽屉的钱被偷了。 我当时要求报案,但公司也不知啥原因一直拖,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直到第二天才报案。 案发时我怀孕八个月,随后我休了产假,在10月21日要求上班时公司让我回家待安排,并且从12月份开始停止了工资及各种保险公积金。在06年1月19日公司下文处理:全额赔偿25000多元+行政警告+调离财务部,另行安排工作。 请问公司处理是否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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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帅的乌龟

典雅的大米

2026-03-29 23:27:12

今年2月我还是公交车上的售票员,在6号这天上午,发生了一起手机被偷的事情。当时车上比较多,我也是没太注意,当车行驶到一车站时没有人下车,可当车起步走的时候就有人叫下车,我就回头看了一眼,看到一个男的已经走到了门口,一个跟在后面,还有一个就从一个女的兜里拿出了部手机就急忙的跑下车了,因为车没停好他们就跑下车,我就跟那个丢手机的女的说“你手机被人偷了,快下车去追,就是刚下车的那三个人。”然后那个女的也跟着下车了。后来她没有要到手机,还说人家不像是小偷,就把我告到了法院。她就是告我在小偷偷东西前没有提醒她,没有暗示她,事后才告诉她,害她丢了部手机,要让我赔偿!!!(那些人是在下车前偷的手机,第三个人偷走手机的时候前面两个一起的已经下车了,我就是在这个时候看到的,也是立即告诉那个失主。) 请问,,我应该赔偿吗?

最新回答共有13条回答

  • 自觉的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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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12

    今年2月我还是公交车上的售票员,在6号这天上午,发生了一起手机被偷的事情。当时车上比较多,我也是没太注意,当车行驶到一车站时没有人下车,可当车起步走的时候就有人叫下车,我就回头看了一眼,看到一个男的已经走到了门口,一个跟在后面,还有一个就从一个女的兜里拿出了部手机就急忙的跑下车了,因为车没停好他们就跑下车,我就跟那个丢手机的女的说“你手机被人偷了,快下车去追,就是刚下车的那三个人。”然后那个女的也跟着下车了。后来她没有要到手机,还说人家不像是小偷,就把我告到了法院。她就是告我在小偷偷东西前没有提醒她,没有暗示她,事后才告诉她,害她丢了部手机,要让我赔偿!!!(那些人是在下车前偷的手机,第三个人偷走手机的时候前面两个一起的已经下车了,我就是在这个时候看到的,也是立即告诉那个失主。)请问,,我应该赔偿吗?

  • 完美的小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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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12

    公司的处理是否合理合法要看你的整个过程是否违背了公司的管理规定,如果没有违反规定,则不必承担责任。如果违反了规定,则应当承担责任。至于是多少责任要看公司的具体规定和你的责任大小。

  • 虚幻的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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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12

    但实际上公司的管理规定从未向我们告知过,也从未组织过我们学习过,案发四五年前公司提供给我一个保险柜,但当时我和另外二个同事都试了,只有一个男同事能打开,我和另一个女同事均没打开,则这么多年都一直未用过,一直都是锁抽屉。而且在公安局立案时笔录我看到一个同事这样证明:我上班把钱从保卫部领出来,放到自己的办公桌,以方便职工报帐,下午下班时再把钱交保卫部,这是一个工作程序。这能否证明我不应该全赔?公司处理我全赔是否有法律依据?

  • 机智的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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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12

    THANKS,真是感谢您的回复,我每月工资才586元,叫我全赔,等于是杀了我啊!我已申请了仲裁,但这方面知识欠缺,不能把握要点,而且感觉公司有权有势和仲裁员很熟,我又没钱请律师,真是郁闷!

  • 等待的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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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12

    今年2月我还是公交车上的售票员,在6号这天上午,发生了一起手机被偷的事情。当时车上比较多,我也是没太注意,当车行驶到一车站时没有人下车,可当车起步走的时候就有人叫下车,我就回头看了一眼,看到一个男的已经走到了门口,一个跟在后面,还有一个就从一个女的兜里拿出了部手机就急忙的跑下车了,因为车没停好他们就跑下车,我就跟那个丢手机的女的说“你手机被人偷了,快下车去追,就是刚下车的那三个人。”然后那个女的也跟着下车了。后来她没有要到手机,还说人家不像是小偷,就把我告到了法院。她就是告我在小偷偷东西前没有提醒她,没有暗示她,事后才告诉她,害她丢了部手机,要让我赔偿!!!(那些人是在下车前偷的手机,第三个人偷走手机的时候前面两个一起的已经下车了,我就是在这个时候看到的,也是立即告诉那个失主。)请问,,我应该赔偿吗?

  • 爱听歌的冰淇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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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12

    紧急求助`! 今年2月我还是公交车上的售票员,在6号这天上午,发生了一起手机被偷的事情。当时车上比较多,我也是没太注意,当车行驶到一车站时没有人下车,可当车起步走的时候就有人叫下车,我就回头看了一眼,看到一个男的已经走到了门口,一个跟在后面,还有一个就从一个女的兜里拿出了部手机就急忙的跑下车了,因为车没停好他们就跑下车,我就跟那个丢手机的女的说“你手机被人偷了,快下车去追,就是刚下车的那三个人。”然后那个女的也跟着下车了。后来她没有要到手机,还说人家不像是小偷,就把我告到了法院。她就是告我在小偷偷东西前没有提醒她,没有暗示她,事后才告诉她,害她丢了部手机,要让我赔偿!!!(那些人是在下车前偷的手机,第三个人偷走手机的时候前面两个一起的已经下车了,我就是在这个时候看到的,也是立即告诉那个失主。)请问,,我应该赔偿吗?

  • 聪慧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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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12

    对你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 在公司作出上述处理行为后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公司的规章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不违反法律规定,而且经过法律规定程序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才能得到法律认可。通常是经过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向全体员工公示,才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要求你承担全部费用的做法是错误的。单位每月扣除职工工资不得超过职工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并且职工所得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近工资标准。 同时,你也可以主张你工作本身没有过错,没有过错也就勿需承担责任。

  • 长情的大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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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12

    你主观上没有过错,客观上已经尽了提示义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 舒心的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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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12

    像这样,我应该怎么处理,那个失主已经把我告上了法庭,16号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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