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先生

司法 时间:2026-03-30 03:17:32 阅读:990
事件:女朋友的前任男友找我,要我补偿他的经济损失5000元. 事件起因:他们原来在大学里交往5年(2000-2005),毕业后两人分隔两地,男方家里闲女方家里条件不好而反对他们结婚,然后我和女方从相遇,相知到相恋,这中间我女友多次提出分手,他不同意,后来女友把她的第一次给了我,男方得知后大怒,多次向女友表示让她回来,女友反对,则招来男方的恶毒语言攻击,并威胁说做出什么事不要怪他.2006.05.03他找到我,提出让我拿出5000元作为他的心理补偿,并表示因为过去他曾在生活上帮助过女友,这5000元作为赔偿远远不够,但实际情况是生活上他们的彼此开销是AA制,也就是说男方并未达到他说的那个数字. 请问: 1.他向我要钱是否合法,我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2.如果我觉得给他钱来换取自己的安宁,我应该做那些手续才能使他以后不来骚扰我?也就是说,他在来骚扰我,我可以拿出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谢谢律师,谢谢!

最佳回答

超级的八宝粥

诚心的枫叶

2026-03-30 03:17:32

你无须理会他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潇洒的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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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17:32

    你无须理会他

  • 忧伤的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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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17:32

    扁他一顿。

  • 昏睡的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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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17:32

    支持楼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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