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的咨询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31:35 阅读:7229
律师你好,我需要你的帮助,谢谢! 我弟弟在下午放学时过斑马线时被摩托车撞伤,经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事故认定书认定摩托车车主负事故全责,而且经过调解达成协议:1、车主负责我弟弟检查、治疗费用及后期检查治疗费用;2、车主赔偿我弟弟损坏的眼镜一付;3、该事故双方协商处理。 因为在这份事故认定书的调解协议上并没指明肇事者赔偿我们的交通费、营养费等等费用,请问在这个事故认定书的调解协议的基础上,我们能要求肇事者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赔偿我们的损失吗?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和精神损失费,如现在因肇事者要耍赖,我们该怎么办?精神损失费的标准是多少?请律师给予仔细的回复,在此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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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郁的犀牛

2026-03-31 20:31:35

如果协议不是被胁迫签订的,应当认定有效。精神损失费只有原则规定,由法官在判案子的时候自由裁量。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帅气的流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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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1:35

    如果协议不是被胁迫签订的,应当认定有效。精神损失费只有原则规定,由法官在判案子的时候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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