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孩子的扶养权

司法 时间:2026-03-30 02:44:37 阅读:5423
各位律师: 你们好,我是一个9个多月男孩的妈妈.2004年9月结的婚,2005年7月生的孩子. 我和孩子的父亲一直感情不和,总是吵架.昨天他又和我争吵,我收拾东西准备带孩子回我自己家.他把我的东西扔到门外,又把我推出去,邻居和保姆拉着,这才没把我关到门外,然后他又找来他妈妈,然后他按着我,卡住我的脖子,让他妈妈把孩子抱走了.也根本不让我看孩子. 以前也曾经打过我,因为脸上有伤我好几天没有上班. 现在我只想要回我的孩子. 我有正当的工作,有自己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年薪10多万元. 现在我只想尽快离开他,他的所作所为无赖一样. 现在我该怎么办? 现在看不到我的孩子,我快疯了一样. 一直以来都是我白天上班,晚上带孩子. 我快崩溃了,求求你们告诉我该怎么办? 我真的离不开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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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着的西牛

勤劳的猎豹

2026-03-30 02:44:37

如果你想离婚!在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母生活为原则,但哺乳期后男方要求变更抚养权,那法院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现在孩子判给你的几率是很大的。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无限的乌冬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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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44:37

    如果你想离婚!在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母生活为原则,但哺乳期后男方要求变更抚养权,那法院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现在孩子判给你的几率是很大的。

  • 幽默的长颈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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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44:37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一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体到实践操作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根据你的陈述,依据相关规定,由于你们的子女属于上述规定的两周岁以下,一般是随母亲生活为宜。 个人认为,你当前首先需要面临的问题是——是否离得掉婚。因为子女抚养问题完全是建立在离婚的前提之上的,如果婚都没有离掉,也就谈不上这个问题了。当然,如果没有离婚,作为孩子的母亲,你有权探望和抚养孩子。至于离婚时子女的抚养问题,必须提醒的是,这是一个处理起来相对灵活的问题,虽然有相关规定,但一般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法律规定进行判断,结果并不是唯一肯定的。  以上意见供参考。

  • 寂寞的铃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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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44:37

    你现在想问什么问题!是想继续生活还是想离婚!

  • 欢喜的帆布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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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44:37

    我想离婚,我只想要回孩子。我不知道我有多大的把握可以要回孩子

  • 纯情的火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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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44:37

    以你目前的工作和经济状况结合孩子的年龄,你争取抚养权的机会还是比较大的。(这些都是法院判决的因素)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可就婚后的财产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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