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签定的录用合同是不是受劳动法管辖

司法 时间:2026-03-30 10:42:28 阅读:8081
[size=2][face=新宋体][size=4]的爱人96年底被人寿保险公司录用为业务员,从事保险营销工作,近几年业绩还不错,去年她生了病,有三个月没上班,没有业绩,公司就解除了与她签定的合同,单只给提部分由公司提取的养老金。我爱人对此有异议。认为应该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并在有关机构给上养老保险,我爱人在劳动仲裁机关立了案.请你给予指教。 [/size][/face][/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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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娇的火车

文静的自行车

2026-03-30 10:42:28

要看你妻子与公司签订的是正式劳动合同还是保险代理人合同,据我所知,一般做保险营销,是要签订后者的。如签订的是后者,那应根据合同中所约定。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快乐的酸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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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0:42:28

    要看你妻子与公司签订的是正式劳动合同还是保险代理人合同,据我所知,一般做保险营销,是要签订后者的。如签订的是后者,那应根据合同中所约定。

  • 朴素的鱼
    回复
    2026-03-30 10:42:28

    你爱人与保险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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