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买卖共同继承的房产,如没有所有第一继承人的签名,能否成立

司法 时间:2026-03-30 01:13:46 阅读:9793
我父亲2001年去世,遗留下一处房产,按照继承关系来说,我妈,我,我奶奶为第一继承人,2006年我妈和我打算把房子卖了,和买方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我妈签的字,但是后来咨询了一下,如果买卖这处房产的话,必须所有第一继承人同意,且公证过户,而我奶奶年事已高,父亲去世的事情一直向她隐瞒的,(奶奶眼睛失明,身体也不好,只是告诉她父亲常年在外地看病),所以公证无法进行,因此我和妈妈打算解除房屋转让协议,退回订金,但是中介不同意,坚持要按照协议买房子,或者要求按协议所写的房款的20%做为违约金。并且阻挠我们与买方直接面对面协商,声称不履行协议的话买方就要起诉,现已知道中介公司为无证经营。 我想问一下,1,在没有所以第一继承人都同意的情况下,该协议成不成立? 2,这种情况下,我可否解除协议书? 3,我需不需要赔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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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1:13:46

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就擅自处分遗产,属于侵权行为,所订协议无效,既然是无效协议,就不存在违约问题。也更谈不上什么违约金了。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落寞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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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3:46

    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就擅自处分遗产,属于侵权行为,所订协议无效,既然是无效协议,就不存在违约问题。也更谈不上什么违约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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