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认定为是赠与我个人的财产,是否可以在夫妻共有财产中把这一部分的钱剥离出来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2:40 阅读:5530
我在结婚时,我父母给了我十万元的陪嫁钱,但在结婚后我把这十万元钱用于偿还购房的银行贷款。我父母给我的陪嫁钱是否可以认定为是赠与我个人的财产,是否可以在夫妻共有财产中把这一部分的钱剥离出来? 赠与要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是有效的?比如说是否要公证之类的?

最佳回答

个性的糖豆

阔达的小伙

2026-03-29 23:22:40

只要有证据能确认该10万元是婚前赠于,就是个人财产,可以从共同财产中分开。不一定要公证。 四川成都 王良久律师 专业 专注 为您排忧解难 咨询热线:(028)88894535 13808093704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冷艳的汽车
    回复
    2026-03-29 23:22:40

    只要有证据能确认该10万元是婚前赠于,就是个人财产,可以从共同财产中分开。不一定要公证。四川成都 王良久律师专业 专注 为您排忧解难咨询热线:(028)88894535 13808093704

  • 雪白的小天鹅
    回复
    2026-03-29 23:22:40

    父母在婚后的赠与,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赠与一方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关键是一个证据的问题。

  • 自然的钢笔
    回复
    2026-03-29 23:22:40

    如果是赠与,应该有书面赠与协议,明确是给个人,还是给夫妻双方。

  • 激动的鸭子
    回复
    2026-03-29 23:22:40

    这笔钱是在登记结婚后给的。可是我父母说这笔钱是给我个人的,难道也不能算是个人财产吗?那我应该如何保障我个人的权益呢?要有什么样的证据?

  • 稳重的太阳
    回复
    2026-03-29 23:22:40

    同意楼上意见

上一篇 关于劳动仲裁的问题

下一篇 关于交房的几个问题请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