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父亲的债务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么,是不是违法的,是否有资格要回房子?

司法 时间:2026-04-01 03:37:02 阅读:3346
事发经过:时间是2005年10月份左右,我父亲因为欠人家的钱,人家去法院起诉,法院便把 我家的房子作为抵债判给了起诉人,可是我的母亲对此并不知情(注:我的母亲在2000年的时候就带着我和弟弟妹妹离开家出去租房子住了,原因就是因为我的父亲经常打骂她,而且赚回来的钱从来不给家里一分钱,自己没钱的时候就回来喝酒闹事,实在是过不下去了),法院在把房子作为抵债物资时,并没有通知我的母亲,而且我的父母都还没有离婚! (我的母亲是在2006年4月份才知道的) 咨询问题:1.我父亲的债务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么,我们从2000年就离开家了,之后就几乎见不到他,更别说他给我们钱了,并且之前在家的时候,他赚的钱都不给家里一分的!2.法院的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的,他们并没有通知我的母亲到场,更没有告知这件事,就私自把我家的房子给抵债了,也没有任何的传票下来找我的母亲!3.房子抵债的这件事情,我的母亲毫不知情,这究竟是谁的过错,是法院的,还是我父亲的?4.我们是否有资格要回房子?5.如果我母亲起诉的话,应该起诉谁?结果会是什么样的? 我家人现在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做,也不知道结果会怎么样,希望有好心的律师给指点指点,谢谢!如果房子真的拿不回来,我们就真的没有家了!

最佳回答

哭泣的火

善良的柜子

2026-04-01 03:37:02

如果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保留你母亲的那一部分。可以向法院提起异议。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笑点低的海燕
    回复
    2026-04-01 03:37:02

    如果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保留你母亲的那一部分。可以向法院提起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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