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别人的身份证注册公司有用吗

司法 时间:2026-03-30 01:13:43 阅读:2904
我和我丈夫感情不和准备离婚,因他在西安,我在原籍江苏,现已分居半年,但他当初拿了我的身份证至今没还。在去年12月份他用了我和他身份证在南京注册了一个公司,他是法人,我是合伙人,我占10%股份,我想问:注册时没有我的签字,公司合法吗?离婚时他提出这个公司有债务我有义务承担吗?因证件在他那儿,他拿了去乱开公司或恶意透支,如没有我的签字而且是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的,我会负责任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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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形的书本

勤劳的山水

2026-03-30 01:13:43

公司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一般情况下股东不应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离婚时应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审计,做为共同财产来分割。你可以要求取得公司的股份。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畅快的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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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3:43

    公司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一般情况下股东不应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离婚时应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审计,做为共同财产来分割。你可以要求取得公司的股份。

  • 贪玩的店员
    回复
    2026-03-30 01:13:43

    因没有我的签字,我有权力取得股份或有义务承担债务吗?用我的身份证办理业务恶意透支而当初没有我的签字在法律上我要承担责任吗?

  • 动听的金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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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3:43

    你既然知道了,应该立刻要求确认该行为无效,向工商举报或者起诉,基于双方关系,如果将来真的发生什么事情,很难对外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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