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主欠供热费,我应该承担吗

司法 时间:2026-03-30 08:20:25 阅读:2876
我是一位下岗职工,99年单位分给我一套旧房(原房主和我在同一个单位).2000年我参加房改变为个人产权.该房的原供热单位是附近的一家药厂.2005年转为市房产公司供热.办理供热时,房产公司说我欠96.97.98三年的供热费.说是药厂转过来的.补交才给供热,这三年是原房主欠的,为什么欠费要过到我身上.房产要我找药厂,药厂负责人以办理此事的人以下岗找不到为由,进行推委,以致我冬天无法入住.请问我应该承担所欠供热费吗?如起诉,原房主.药厂.我该起诉谁.[em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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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8:20:25

应当由原房主承担拖欠的供热费。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舒适的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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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8:20:25

    应当由原房主承担拖欠的供热费。

  • 敏感的方盒
    回复
    2026-03-30 08:20:25

    谢谢侯律师,我通过什么途径才能解决这一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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