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问题(急)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33:10 阅读:9294
我与公司签定了3年劳动合同,提前解除合同违约方要赔偿违约金,我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于2006年1月4日向公司提出了辞职申请,公司书面回复我的离职日期为2006年3月31日。到2006年3月31日,公司领导以由于我跟进的某项工作还没最后有结果,暂不同意为我办理离职手续,同时停发了我3月的公司,并口头说要等该项工作有最终结果了才通知我回去办离职手续和补发3月工资,但同意我可以从4月1日开始不再到公司上班。 请问1:公司在有书面承诺的情况下到期不为我办理离职手续并停发工资的做法,如果劳动仲裁的话,对谁有利? 2:按合同规定,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我需向公司赔偿违约金,请问该违约金的追溯期为多少天,从哪一天开始算? 3:公司不为我办理离职手续,我按公司回复我的日期,于2006年4月1日不再到公司上班,如果我在2006年4月10日到另一家公司上班,前公司能否以我未办理离职手续为由起诉我,起诉的对谁有利? 时间比较紧迫,希望能尽快得到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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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玩的大炮

友好的河马

2026-03-29 23:33:10

1、对你有利; 2、60日,应自4月1日起算; 3、单位将败诉。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专一的短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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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3:10

    1、对你有利;2、60日,应自4月1日起算;3、单位将败诉。

  • 美丽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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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3:10

    1:公司在有书面承诺的情况下到期不为我办理离职手续并停发工资的做法,如果劳动仲裁的话,对谁有利?当然对你有利,公司已同意解除劳动合同。2:按合同规定,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我需向公司赔偿违约金,请问该违约金的追溯期为多少天,从哪一天开始算?仲裁期为60天,从劳动争议发生时起算。3:公司不为我办理离职手续,我按公司回复我的日期,于2006年4月1日不再到公司上班,如果我在2006年4月10日到另一家公司上班,前公司能否以我未办理离职手续为由起诉我,起诉的对谁有利?不能了,公司已书面表示同意

  • 细腻的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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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3:10

    同意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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