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否有效,请教大律师!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14:15 阅读:8130
双方合同规定:05年12月8日前甲方负责(包括费用)把名下的2套门面房分别过户给2个乙方,乙方且已预付部分(约40%)购房款。至今甲方没有履行约定。要求甲方过户或退钱总是拖延。我们想起诉执行,不知合同是否有效?特别说明的是该门面房甲方已出租给别人,当时我要求他商谈并确认承租方不购买该房,他说已明确。忙碌中我忘了让他们写下书面承诺。 如此说来,可否起诉甲方违约?主张他屡约还是还款,他有违约责任吗?可以追究他违约责任吗? 哎呀呀!真是麻烦,那位大律师能帮忙解释呀!

最佳回答

专注的母鸡

狂野的月饼

2026-03-29 23:14:15

承租户有优先购买权的。

最新回答共有8条回答

  • 天真的铃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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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15

    承租户有优先购买权的。

  • 平常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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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15

    你可起诉甲方违约,主张他屡约也还是还款,他当然有违约责任了, 可以追究他违约责任。

  • 大胆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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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15

    需要先通过诉讼确认对方违约,之后要求退款或是履行合同。

  • 忧郁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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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15

    起诉对方要求按合同履行即可,承租方的权利甲方无权过问

  • 贤惠的小懒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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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15

    承租户未提出明确要求,你可按继续履行合同起诉。

  • 还单身的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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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15

    感谢华姐,我只是怕对方以承租户有优先购买权为借口,上诉合同无效!他不负违约责任。再次感谢华姐。

  • 甜美的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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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15

    房子是老婆的,合同的出售方是写她老公的,最后出售签字盖章是她老公盖手印。她本人只在下面委托人下方盖手印。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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