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张家港市房产纠纷[求助]

司法 时间:2026-08-24 06:56:13 阅读:2575
2000年我爸爸把老房子卖了(当时我只有15岁),和对方签定了一张协议表明房屋产权归对方所有但是双方只是签了字没有履行过户手续没盖公章!我现在想要回房屋! 请问如果对方不同意,如果打官司的话有没有胜诉的希望! 江苏张家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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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气的鲜花

等待的故事

2026-08-24 06:56:13

可以起诉收回房屋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热情的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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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4 06:56:13

    可以起诉收回房屋

  • 俊秀的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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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4 06:56:13

    其实你说的情况不是很清楚,律师很难为你做判断。如果老房子是你父亲一个人的产权,且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个人只要双方签字就可以,不需要盖公章的,就合同本身来说,就是一个有效的合同。不知道对方有没有支付房款给你父亲,如果房款已付只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那对方完全可以依据合同要求法院将此房屋强制过户。当然,因为没有看到合同,所以只能做初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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