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谁做的不对

司法 时间:2026-03-30 11:38:28 阅读:1989
我在江西一家私营企业上班,合同期(一年)满后,提出辞职,因为是技术人员,合同里面约定3个月内不得去同性质企业上班,但合同里没有提出这三个月的补偿金问题.离职后原企业拖欠最后一月的工资和提成,本人就在原企业附近找了一个同类型的企业上班,而原企业现在拒绝付我最后的工资和提成.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我该去什么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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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娇的便当

潇洒的诺言

2026-03-30 11:38:28

不合法,要及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要过了劳动仲裁时效60天。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酷酷的雪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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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1:38:28

    不合法,要及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要过了劳动仲裁时效60天。

  • 高兴的乌龟
    回复
    2026-03-30 11:38:28

    谢谢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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