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克扣奖金合理么

司法 时间:2026-03-30 01:16:00 阅读:6636
我是05年11月份应聘北站医院做护士的,大专,有上岗证,初级职称,7年工作经验,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规定执行”,按劳动合同规定05年11月至06年1月试用期结束,独立上早班和中夜班,2月中旬我感觉身体不适,低热,咳嗽,时有气喘,经过药物治疗,至3月6号仍无大好转,医院检查未能确诊,我以身体健康状况为由向人事部门提出辞职,经过协商,我工作至3月底解除合同,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1000元。3月28日科护士长发放2月份奖金时,以我违约为由扣除我50%奖金,29日我找医院相关部门询问后并无此相关规定,29日我又向该护士长说明科室扣赔偿金无依据,该护士长又以我没上过药疗班和办公班为由,并说:奖金是有科室分配,我也可以一分钱不给你。但是事先她并未告诉我此项规定,也从未有医院的人跟我说过,而且她也从未安排人带教我这两个班,也从未安排我上这两个班。 这样克扣奖金合理么?我该怎么办? 附注:我2月3月份都是全勤,无差错事故,从主任到护士长本人、同事、病员一直公认我的工作优秀。3月份的奖金要到4月25左右后发。

最佳回答

仁爱的小蝴蝶

大胆的高山

2026-03-30 01:16:00

如果你没有请假,和其他情节,不能克扣你的奖金。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儒雅的绿草
    回复
    2026-03-30 01:16:00

    如果你没有请假,和其他情节,不能克扣你的奖金。

  • 迷路的毛巾
    回复
    2026-03-30 01:16:00

    如果是全勤,单位不能随便扣你奖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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