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房产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30 03:00:18 阅读:4062
我与大弟是亲兄弟关系,母亲早年在西大街租有公房一间,大弟71年支援三线,73年回来,户口落在渭南,1年左右结婚,搬去单位居住。我与母亲共同生活 我80年准备结婚,母亲通过房地局把房子隔为2间,各住一间。89年母亲病故,她的房子由2弟居住。 西大街扩宽工程拆迁时,给我和2弟各安置了新房,并由我们各自出钱购买,大弟认为同样是亲兄弟 也应该继承母亲的一份,即享有继承权(2套房子的一份)。请问他的要求有法律依据吗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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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爱的战斗机

直率的白昼

2026-03-30 03:00:18

依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使用权房是不能继承的,所以你所谓的“母亲通过房地局把房子隔为2间,各住一间。89年母亲病故,她的房子由2弟居住”这两次变更有没有办理相关的承租人变更手续就很关键。这里面牵涉到具体确定你母亲财产分额的计算问题。 据你所称你们兄弟已一人通过拆迁分到一套房子,应该可以推断原来的房子已通过确权,所以他所谓的继承母亲的一份可能不存在法律基础。 由于具体情况不明,暂时只能这样回答你。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舒心的红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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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0:18

    依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使用权房是不能继承的,所以你所谓的“母亲通过房地局把房子隔为2间,各住一间。89年母亲病故,她的房子由2弟居住”这两次变更有没有办理相关的承租人变更手续就很关键。这里面牵涉到具体确定你母亲财产分额的计算问题。据你所称你们兄弟已一人通过拆迁分到一套房子,应该可以推断原来的房子已通过确权,所以他所谓的继承母亲的一份可能不存在法律基础。由于具体情况不明,暂时只能这样回答你。

  • 冷艳的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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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0:18

    我与2弟是个人出钱购得个自己住房所有权。而且是在公有住房的租赁合同终止的前提下,所以母亲去世后,房屋拆迁前,享有承租权而已。当时的2间房是我与2弟的名字 因户口都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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