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这房屋的所有权吗

司法 时间:2026-05-30 10:22:40 阅读:744
1992年结婚,婚后丈夫家分家三兄弟各得一地皮单独建房,婆婆跟着我们,我们婚后生一女,三年后丈夫患癌死亡,婆家认为是我们经常吵架气的,把女儿留下婆婆抚养我被赶了出来,我想见女儿一面都不让。四年后婆婆死了,女儿才回到我身边至今。这期间因我结婚后户口未迁到婆家,丈夫与婆婆死后,户主被改成了小姑的名字,但房产证还是丈夫的名字。今年孩子因上初中要所在户口的房产证分学校,学校向小姑要去了房产证。但小姑要学校一定要还到她手上,过后学校因疏忽给了孩子,孩子又带来给了我。我朋友说我既然没离婚又要抚养孩子,只是丈夫死亡,房产证又是我丈夫的名字,我应当有房屋的所有权,所以我没还给小姑,但小姑天天到学校去吵,现在学校说我不还将不让我小孩上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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腼腆的信封

勤劳的小鸽子

2026-05-30 10:22:40

从三兄弟分得地皮开始,这已经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了。然后自己建房,更与婆婆和姑姑无关。 丈夫死亡,财产大部分属于你,小部分属于女儿。 所以姑姑无权主张权利。 建议你先到房地局办理过户登记,如果房地局认为有争议不办的话,就到法院确权。 子女上学问题可以另案诉讼。

最新回答共有10条回答

  • 大气的学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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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10:22:40

    从三兄弟分得地皮开始,这已经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了。然后自己建房,更与婆婆和姑姑无关。丈夫死亡,财产大部分属于你,小部分属于女儿。所以姑姑无权主张权利。建议你先到房地局办理过户登记,如果房地局认为有争议不办的话,就到法院确权。子女上学问题可以另案诉讼。

  • 殷勤的烤鸡
    回复
    2026-05-30 10:22:40

    对不起,我刚才的答复有误,小姑有一定的继承权,该房屋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死后应当首先分出属于你的部分,对于丈夫的部分作为遗产由你、女儿、婆婆、公公(如果当时健在)进行继承,你婆婆去世后,属于她的那部分小姑有权参与继承,所以小姑可以主张一小部分权利,但大部分应当是你的。

  • 大方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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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10:22:40

    你和小孩是房产的继承人,学校做法违法。------------------------------广州邓启文律师电话:13694282520 020-39980116邮箱:lawyerdqw@yahoo。com。cn欢迎来电咨询

  • 魔幻的蛋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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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10:22:40

    你和孩子是房子的继承人,与小姑无关。你可起诉要求小姑腾退房屋。具体操作可委托当地律师办理。学校不让你孩子上学于法无据,你可以向当地教委投诉。

  • 冷艳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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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10:22:40

    同意以上意见,小姑与该房屋毫无关系,学校也不应当参与家庭纠纷,可以向教育局投诉,另外你干脆起诉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继承),一次性解决问题。

  • 知性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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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10:22:40

    你有这房屋的所有权,要不要还给小姑都可以,因为房产以政府机关登记的名字为准,学校不让小孩上学可以起诉学校。

  • 美丽的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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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10:22:40

    楼上所言极是,应该尽快以法律途径解决争端。

  • 帅气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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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10:22:40

    谢谢,现在是星期一我孩子就不能去上学了啊,我现在怎么办?我现在一直是在外租房子住小姑说,想要分就要他没全家加孩子一份分,孩子的一份还要等她满18岁给,我现在怎么办?

  • 有魅力的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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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10:22:40

    这么多人给你这么多意见,还迟疑什么,你小姑就是看你老实才欺负你的,你强一点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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