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实劳动关系下的辞职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32:04 阅读:46
我与单位的劳动合同于去年年底到期,单位未与我续签合同,但劳动关系仍然存在。我最近找到了一家新单位,并在上周向原单位提交了辞职申请,但原单位当时未立即批准。我交了辞职报告后第二天就到新单位去上班了,但原单位现在要求我回去留一个月,这有根据吗?我是否该照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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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痴的流沙

曾经的月饼

2026-03-31 20:32:04

但我的档案还在原单位,即便法律上会给我支持,但在操作上原单位是否有可能会故意给我设置障碍?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贤惠的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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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2:04

    但我的档案还在原单位,即便法律上会给我支持,但在操作上原单位是否有可能会故意给我设置障碍?

  • 儒雅的鞋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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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2:04

    对于劳动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是否需要提前30天通知的问题,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各地法院处理有所不同,我们当地法院就认为应当提前30天通知,理由为(某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意见):"对于事实劳动关系,任何一方均可随时提出终止或解除。但由于三十日通知义务是为了使对方对其工作安排、人员配置等有一个准备期,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均应提前三十日。否则应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劳动关系前一个月劳动者的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当然你可能认为该规定因不具有法律解释权而无效,但在该法院审理的案件一定会参照执行,所以建议楼主还是具体咨询当地律师为好。

  • 酷酷的猫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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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2:04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可以随时解除的。

  • 专注的糖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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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2:04

    同意楼上的意见,原单位现在要求你回去留一个月,这没有根据,你可以不予理睬。

  • 落寞的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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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2:04

    对我的问题补充一下,我的所在地是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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