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帮忙解答,急!谢谢

司法 时间:2026-03-31 22:14:16 阅读:5275
我是04年2月办理的结婚登记,房子是由我父母出资于04年6月购买产权证写的是我的名字,请问律师这算是共同财产吗?另外她昏前办理的存折,算是共同财产吗?谢谢盼回复!

最佳回答

调皮的大白

负责的人生

2026-03-31 22:14:16

同意以上意见,最好有购房当时你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你个人的证据。 如果你父母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才提出当初是赠与你个人的,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个人财产各地法院处理时有所不同,当然还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天真的斑马
    回复
    2026-03-31 22:14:16

    同意以上意见,最好有购房当时你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你个人的证据。 如果你父母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才提出当初是赠与你个人的,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个人财产各地法院处理时有所不同,当然还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

  • 清秀的发卡
    回复
    2026-03-31 22:14:16

    你能证明钱是父母出的,并且是赠与给你个人的,才能认定是个人财产。否则,将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存折,但存钱入帐时间在婚后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 花痴的鸵鸟
    回复
    2026-03-31 22:14:16

    同意楼上观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赠与给你个人的,恐怕要属于共同财产。

上一篇 想咨询一下!

下一篇 这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