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需要支付赔偿款

司法 时间:2026-03-30 00:58:08 阅读:9097
2004年9月,我在家乡的小镇上自己修建住房,在施工过程中我聘请了一位姓韦的工人负责做房屋的木工工作.开工一个月后有工人告诉卧式或工地出事了,赶到工地后我发现一名青年人因被木棍敲到头部受伤,我当即将其送到医院进行抢救.现在该工人以我作为雇主,其作为雇员我应当对其所负的伤负赔偿责任为由将我诉至法院.经法庭审理调查,这名工人为韦姓工人所雇佣,而我与韦工人之间只有雇佣关系,并未授权其可以再行雇佣他人,法庭以我作为工程发包人,没有尽到审查工程承包人(韦工人)无相关资质为由判决我负连带赔偿责任. 我想咨询各位律师:我在这一案件中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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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58:08

我同意法院判决,因为韦工人并非一个普通的工人,你让他负责木工工作,实际上是个小包工头,而他又没有资质。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迷路的含羞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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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8:08

    我同意法院判决,因为韦工人并非一个普通的工人,你让他负责木工工作,实际上是个小包工头,而他又没有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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