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是什么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3-30 06:23:26 阅读:9693
9月中旬,宿舍的两个同学买了两台电脑.10月份,用电话线拉了网线.后来隔壁的一个同学为了上网也把电脑搬到我们宿舍.事发前一个月,宿舍没电了,宿舍的点公寓管理处该给我们送的电又没送又没给送,就从楼道电表处,把宿舍的电线接到公用线上了.被公寓管理初的发现以后,他断掉了宿舍的电,还要罚款.他的算法是这样的:从05年一月份开始算,按每台(3台)电脑每天24小时,从05年1月份累计到11月.而我们是在10中旬以后接的电,还把购机的发票都给他看了(9月份的).但是公寓管理处的坚持要从11月开始算,还以上报学校相要挟. 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应该交多少合适?请帮我没有电脑,但上也受到牵连,我该负什么责任?电也不是我接的.请给拿个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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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祥的刺猬

故意的早晨

2026-03-30 06:23:26

一分也不交最合适。对于要挟你们的人来说,没有权利让你们赔偿。要不就公事公办,到学校自己说清楚。估计除了一个处分外,赔偿合适的电费后学校不会难为你们的。不过盗窃电是不对的。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忧虑的康乃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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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6:23:26

    一分也不交最合适。对于要挟你们的人来说,没有权利让你们赔偿。要不就公事公办,到学校自己说清楚。估计除了一个处分外,赔偿合适的电费后学校不会难为你们的。不过盗窃电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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