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产证上有兄妹二人名字,但兄长只占房产的六分之一(继承公证书上注明了比例,是否还需要嫂子的签字同意才能卖掉?

司法 时间:2026-05-30 02:22:34 阅读:9491
律师好!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如果房产证上有兄妹二人名字,但兄长只占房产的六分之一(继承公证书上注明了比例,且继承时兄长已结婚),那么卖房时是否还需要嫂子的签字同意才能卖掉???

最佳回答

闪闪的冥王星

粗暴的豆芽

2026-05-30 02:22:34

如果在继承中没有注明只是给其个人继承,那在婚姻内取得的继承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局就会要求妻子签名认可。

最新回答共有10条回答

  • 敏感的眼睛
    回复
    2026-05-30 02:22:34

    如果在继承中没有注明只是给其个人继承,那在婚姻内取得的继承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局就会要求妻子签名认可。

  • 快乐的爆米花
    回复
    2026-05-30 02:22:34

    如果兄长与嫂子没有其他协议,从法律角度来说应当不用,但具体办手续时,房产管理部分可能会要求。

  • 优秀的汽车
    回复
    2026-05-30 02:22:34

    最好征得你嫂子的同意,以后不会有不必要的麻烦。

  • 怕孤独的唇彩
    回复
    2026-05-30 02:22:34

    需要你嫂同意。

  • 文静的发夹
    回复
    2026-05-30 02:22:34

    如果没有办理过过户手续,就算没有经过嫂子同意也是可以的,当然这里和所占的比例没有任何关系

  • 痴情的铃铛
    回复
    2026-05-30 02:22:34

    当然是指已办理过户手续。

  • 标致的发夹
    回复
    2026-05-30 02:22:34

    按份共有的房屋,在共有人没有达成一直意见之前,一方不能擅自出卖。

  • 冷艳的水蜜桃
    回复
    2026-05-30 02:22:34

    不需要

  • 眯眯眼的小甜瓜
    回复
    2026-05-30 02:22:34

    多谢各位的解答!

上一篇 我是否该要求赔偿

下一篇 关于财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