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关于劳动法

司法 时间:2026-03-30 03:02:43 阅读:8802
律师您好! 我在东莞一家港资厂工作已经7年7个月了,因为工作与老板发生了争吵,在没发生争吵前我就交了辞工书,我在辞工书上写的是2006年2月10日离厂,因公司没找到合适的人选接手我的工作,所以到今天也没复我离厂日期。 1.以上情况我该如何处理才能得到公司补偿? 2.我98年进厂,公司2001年才买得社会保险,这几年还可以找公司补买或赔偿吗? 3.法律上有没这种说法:“在该公司工作8年以上离厂后剩余几年的社会保险就应该由该公司买完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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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伤的咖啡

安详的心锁

2026-03-30 03:02:43

1\主动申请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 2\可以要求单位给补交社会保险; 3\没有。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曾经的爆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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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2:43

    1\主动申请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2\可以要求单位给补交社会保险;3\没有。

  • 缓慢的香烟
    回复
    2026-03-30 03:02:43

    多谢曾律师的回复!人民需要您们这样的好律师,好人一生平安!若有需要我再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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