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种情况好不好用劳动法,该如何处理

司法 时间:2026-04-01 00:17:45 阅读:2423
单位职工的老婆当时被照顾做了临时工。刚开始是签订了用工协议的,最近两年,不再签了。后来,省里要求清退临时工,就开始逐批清退。因她是干部家属请她先带头回去。经过多次的思想工作,她回去了。后来她发现,和她在一起的临时工并没有回去。觉得心中很恼火,就到原单位去闹,甚至把自己的老母亲带到单位闹了3天,影响了正常办公。闹了多次,都没有成功。后来,单位考虑是干部的家属,就给她联系了一个超市的工作,工资400多元,比以前的要高近一倍。但她嫌不好,不愿去。在没有经过原单位允许的前提下,她就自己又去上班了,并提了两点意见。一是在单位正式通知她回去后,她仍然上班的工资要结算给她。二是按照劳动法给予清退补偿。 请问,她这种情况该任何处理。是否适用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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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的果汁

现代的钻石

2026-04-01 00:17:45

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过劳动仲裁的时效只有两个月,不要超过时效。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机智的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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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0:17:45

    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过劳动仲裁的时效只有两个月,不要超过时效。

  • 幽默的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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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0:17:45

    为什么不好用劳动法呢?应当属于劳动法调整。

  • 沉默的红牛
    回复
    2026-04-01 00:17:45

    适用劳动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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