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腰脊受伤

司法 时间:2026-03-30 04:49:33 阅读:2602
请泥水老师来修旧房(事前说好按点工计酬)。第二天早上老师带来小工,在业主没来的情况下开工了。小工在泥水老师的指挥下爬上屋顶(有架梯没有用)传递砖头。结果一个60岁的小工一脚踩在旧墙上一脚踩在竹梁上,一块旧灰砖掉下来砸断竹子,人掉下来,造成腰脊受伤。请问在此事件中,业主与泥水老师应如何分负责任?医疗费用如何赔偿?

最佳回答

勤劳的百褶裙

体贴的滑板

2026-03-30 04:49:33

可泥水师傅说业主跟他是点工计酬,因此这是业主的责任,他不担负任何经济赔偿。法律有这种说法吗?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贤惠的大侠
    回复
    2026-03-30 04:49:33

    可泥水师傅说业主跟他是点工计酬,因此这是业主的责任,他不担负任何经济赔偿。法律有这种说法吗?

  • 优雅的宝贝
    回复
    2026-03-30 04:49:33

    小工属于泥水师傅的雇工,应当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上一篇 [讨论]这算不算违法

下一篇 网吧被砍,网吧老板是否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