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偿保险(三险)金的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8-23 19:37:51 阅读:1061
员工于02年4月份参加工作一直至今,公司在06年1月份才给员工入了保险(三险),现在此员工要求离职,并提出补偿从02年4月份至05年12月份的保险(三险)金,向他这种要求是否可以得到补偿呢?

最佳回答

笨笨的百合

粗犷的柚子

2026-08-23 19:37:51

单位应该给补缴从02年4月份至05年12月份的保险(三险)金,不是补偿。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酷酷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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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9:37:51

    单位应该给补缴从02年4月份至05年12月份的保险(三险)金,不是补偿。

  • 从容的大雁
    回复
    2026-08-23 19:37:51

    有,具体咨询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

  • 听话的冰淇淋
    回复
    2026-08-23 19:37:51

    请问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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