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房东交了1000元的租房押金,但是3月8日他给我的租赁合同有一条写的是:无装修费

司法 时间:2026-03-30 01:17:31 阅读:6952
2006.03.03日,因为要租房开理发店,给房东交了1000元的租房押金,预定一周左右租房,当时口头协定房租为每年18000元,因为房东以前装修过,还要另付12000元的转让费。但是3月8日他给我的租赁合同有一条写的是:“三年以后出租方如要用此房,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搬出,无转让费,无装修费。” 请问,我现在给房东交了转让费,三年后他是否有权让我无条件搬出,无转让费,无装修费????

最佳回答

落后的黑猫

健壮的菠萝

2026-03-30 01:17:31

谈不上霸王条款,你不同意的话,可以不签,签定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一旦签定就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现实的店员
    回复
    2026-03-30 01:17:31

    谈不上霸王条款,你不同意的话,可以不签,签定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一旦签定就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 粗心的鸡
    回复
    2026-03-30 01:17:31

    你们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可就有关条款进行充分的协商,如果你认为条件不合理可拒绝签定正式合同,并要求房东返还定金,另外你们合同是否对租赁期限做过约定。

  • 灵巧的蜡烛
    回复
    2026-03-30 01:17:31

    如果你们双方按照此条款签署了协议,房东到时候有权利让你搬出,并不支付转让费、装修费。

  • 传统的宝马
    回复
    2026-03-30 01:17:31

    非常感谢杨玉刚律师对我的帮助,我还想问一下,我还没有签订此协议,这条约定是否霸王条款

上一篇 [江苏丹阳]我这样的情况起诉离婚,财产和房产方面有什么问题

下一篇 签订购房合同时,想请律师现场审查合同,代理费大约需要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