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遗嘱继承房子,房产部门能给办过户手续吗

司法 时间:2026-05-30 10:40:45 阅读:3583
我父母留给我的房子,产权证照是我父亲的名字,我父母都去世了,我想卖房子. 如果我凭我兄弟姐妹之间都同意我继承的协议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吗?房产部门要求我必须公证我和兄弟姐妹之间的协议有法律依据吗? 另外,如果必须公证,公证的费用是多少?请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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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的鸵鸟

舒服的钢笔

2026-05-30 10:40:45

如果你凭你兄弟姐妹之间都同意你继承的协议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公证费用的多少请向当地公证处咨询。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彪壮的仙人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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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10:40:45

    如果你凭你兄弟姐妹之间都同意你继承的协议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公证费用的多少请向当地公证处咨询。

  • 乐观的糖豆
    回复
    2026-05-30 10:40:45

    这事,如果在天津市,不必公证,房产局可以办证。

  • 明亮的酸奶
    回复
    2026-05-30 10:40:45

    按理说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但是现在有些地方部门就是要经济效益,不公证就不给你办理过户,老百姓还真没有办法,只能认了,如果要较真的话,可以告房地局不作为。

  • 美丽的哑铃
    回复
    2026-05-30 10:40:45

    这类公证就是房产局把本来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转嫁给社会机构,社会机构又能得利,,形成利益集团,损害的是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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