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如何做才能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得到足够的赔偿?

司法 时间:2026-03-30 05:37:13 阅读:1645
[size=4]自诉人系无锡市某中心小学的学生,被告人系自诉人所在班级四年级一班的语文老师.2004年6月18日下午1:00左右因自诉人字写的慢,被告人在授课时故意将圆珠笔投向自诉人,致自诉人眼睛戳伤,经医生诊断为:左眼角膜穿通伤,左眼虹膜嵌顿,左眼玻璃体积血.已构成轻伤. 我们已经于2005年2月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经过两次开庭,现法院定于本周五判决,结果是证据不足,驳回起诉.我们现在唯一的证据材料是由校长组织的学生座谈会笔录,但现在法院认为有被害人家长在场,就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另外,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时,未附带民事赔偿,法院有无告知义务?我们准备提起上诉,请问该如何做才能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得到足够的赔偿?[/size]

最佳回答

怡然的胡萝卜

谦让的绿草

2026-03-30 05:37:13

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以后另外提出都可以的。 证据不足,驳回起诉,没有问题,你可以补充证据,重新诉讼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多情的小兔子
    回复
    2026-03-30 05:37:13

    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以后另外提出都可以的。证据不足,驳回起诉,没有问题,你可以补充证据,重新诉讼

  • 威武的蜻蜓
    回复
    2026-03-30 05:37:13

    请律师代理诉讼是个好办法。

  • 冷艳的往事
    回复
    2026-03-30 05:37:13

    同意楼上意见!

上一篇 一个经济纠纷的案子

下一篇 工伤四级是否享有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