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事先说明没有应该有谁举证
第二十八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 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事先说明没有应该有谁举证?怎么才能证明其没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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