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意不好于2006年1月终止,因当时压有2个月押金所以和业主协商退押金,我该如何

司法 时间:2026-03-30 03:11:12 阅读:2095
于2005年5月和业主签订一间44平店面,因生意不好于2006年1月终止,因当时压有2个月押金所以和业主协商退押金,当时业主有签一份收条(收到店面锁匙一把,待工商、税务、水电、物业费缴清到2006年1月30止,退回押金2000元,2006年1月21日前搬完,所有柜台不能搬走。)到今天突然打电话说让我把柜台搬走退我1000元,我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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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的流沙

畅快的冬瓜

2026-03-30 03:11:12

收条应当视为双方终止合同的约定,应当履行,如果对方反悔,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有不明之处请具体联络本人。 广东润正律师事务所 史雪松 律师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圣堂后街15号之二2楼 电话:0757-86969810 82307437 移动:13542522217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呆萌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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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11:12

    收条应当视为双方终止合同的约定,应当履行,如果对方反悔,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有不明之处请具体联络本人。广东润正律师事务所史雪松 律师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圣堂后街15号之二2楼电话:0757-86969810 82307437 移动:13542522217

  • 年轻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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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11:12

    小事情,建议先协商处理,如果实在协商不成,只能向法院起诉,因为你们的收条上对双方解除合同已经有了明确约定,只要你按约履行了相关费用缴清的义务,就可以向他主张要求返还押金。

  • 内向的煎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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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11:12

    请问除了上法庭还有没有别的渠道

  • 愤怒的黄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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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11:12

    请问我朋友被传销组织骗到泰安了应该怎么办

  • 认真的小懒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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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11:12

    请问除了上法庭还有没有别的渠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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