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的问题,急盼律师指教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16:47 阅读:5346
律师您好,关于房子的问题向您请教: 我的岳母有一儿一女,老伴早已去世,她现在和儿子住在一起(房子是儿子的名,是我的岳母帮助付的首期后分期付款买的),在我岳母的名下另外有两套住房,其中一套已经卖掉,钱全部给了他的儿子。现在她想把剩下那套房子给她的女儿即我的妻子,但他的儿子要把另一套房子也据为己有,坚决不同意。 今天,我岳母和我妻子两人来到房屋交易部门打算办理房子的更名手续,把房子更为我妻子的名字,在办理公证时公证人员说如果要更名则必须要经过我岳母儿子的同意,即必须要有她那个儿子的签字,否则将不予办理,但她那个儿子是绝对不会签字的。有人说可以用立遗嘱的方式,今天她们也询问了房屋交易公证部门的人员,那里的人说立遗嘱也要进行公证,只要公证就需要他儿子的签字。公证人员还说,当你有两套以上房子要卖第一套房子时,是不需要经过儿女的签字的,但办理第二套房子更名就必须要有儿女的签字同意,我的岳母很难过,也很不理解,难道自己连处理自己房产的权利都没有了吗?我也有些不明白,立此类的遗嘱必须要公证处的公证吗? 现在我岳母终于明白了她那个儿子的用意,她的儿子早就想把两套房子全都占有,所 以先花言巧语鼓动我岳母卖掉一套(否则我岳母一旦去世后肯定有一套房子是应归我妻子的),我岳母是在她那个儿子同意把剩下那套房子给我妻子的保证的前提下才卖第一套房子的。可是当她那个儿子一拿到卖房的钱后就开始反悔了,坚决不同意把房子给我的妻子,看来他是早就预谋好了的,知道没有他的签字那套房子我妻子最终是得不到的。 急盼律师指教,在目前的情况下,有什么办法不通过我岳母那个儿子的签字能使我妻子得到这套房子呢?如果用立遗嘱的方式,是否真的要经过她儿子的认可,应该到哪些部门办理呢,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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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的太阳

犹豫的大门

2026-03-29 23:16:47

一般情况下,在我们杭州,是不需要儿子同意的,当然你们当地的公证处,可能是出于保护你岳母的角出发,需要她儿子同意,其实只要立一份遗嘱就可以了,遗嘱就算不公证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或者以赠与的形式也可以,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整齐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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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6:47

    一般情况下,在我们杭州,是不需要儿子同意的,当然你们当地的公证处,可能是出于保护你岳母的角出发,需要她儿子同意,其实只要立一份遗嘱就可以了,遗嘱就算不公证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或者以赠与的形式也可以,

  • 光亮的蛋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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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6:47

    可以肯定的说,这三套房屋均属于你岳父母的共有财产,所以在岳父去世时,两子女就已经开始继承一半的房产,只是没有析产,现在,公证当然要求作为共有人的儿子到场了。对于这样的问题社会上是很多的,两个途径:1你妻子和母亲一起起诉儿子,要求析产,在确认各自份额后,就可直接办理遗嘱或赠与公证了。2你母亲自书遗嘱,把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房产全部由你妻子继承,在岳母百年之后,由你妻子起诉儿子。

  • 激昂的小懒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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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6:47

    注意,所谓继承一半的房产是三人平分继承当然岳父有遗嘱的另当别论了

  • 酷炫的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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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6:47

    感谢您的解答,但就算是要将房子赠予我的妻子看来也要更名啊,问题是现在一更名就要公证,就要我岳母儿子的签字,那不又陷入困境了吗。另外,怎样去哪里办理遗嘱或是赠予手续呢,烦请律师告知,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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