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诉讼中证据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30 04:40:50 阅读:8675
收到离婚诉状,有一条关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但上面没提财产的具体清单,请问如果对方开庭时拿出的证据证明财产的所属,而我因不知道他会提什么证据,而没准备相应的反驳证据,还可以再补充吗?算不算可用的新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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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人陪的美女

留胡子的白云

2026-03-30 04:40:50

其实对方可能举的证据你作为家庭成员应该能够预见到,如果法庭给你具体的举证期了,你就要在之前提交证据,而不是在开庭时。 原被告平等,只要证据真实并与你的主张有关联,自然有效

最新回答共有10条回答

  • 坚强的水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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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40:50

    其实对方可能举的证据你作为家庭成员应该能够预见到,如果法庭给你具体的举证期了,你就要在之前提交证据,而不是在开庭时。原被告平等,只要证据真实并与你的主张有关联,自然有效

  • 知性的菠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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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40:50

    如果法庭向你发了举证通知书,而你没有在举证通知书中所限的时间内举证或申请延期举证,则可能会对你不利。

  • 忐忑的电灯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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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40:50

    哈,侯律师什么时候成了“灌水天王”了?[em04]

  • 懵懂的小懒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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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40:50

    可以补充,但须经法庭准许。

  • 怡然的冬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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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40:50

    可以的。

  • 怡然的发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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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40:50

    谢谢律师,可是法庭在怎样情况下不准许呢

  • 端庄的胡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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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40:50

    谢谢律师,那作为被告所要提供的财产证据和原告相比有什么区别

  • 怕黑的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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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40:50

    尽可能控制财产就是了。

  • 明亮的黄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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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40:50

    我如果申请证据交换,就能在交换时知道对方的证据,然后再准备反驳的证据,可以吗?谢谢大家,请继续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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