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前公司以资料丢失为名要扣除保证金合法吗
我于6月30日进入一家贸易公司工作,事先被告之要每个月在工资里扣除100元保证金,三个月以后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社保。在11月1日公司搬家后负责人突然提出要本人离职,并说因为刚刚搬家公司很乱,要我接到通知后再来办理交接手续。过了大概20天左右,在本人多次催促之下,才进行工作交接。而且据我所知在这20多天并没有人接管文件资料。办理交接时负责人说有一份资料找不到了,因此说要协商解决,她们提出的解决办法是要扣除保证金100元(当时所扣保证金为300元)。我想请问一下她们这种做法合法吗?
请尽快给予回答!
谢谢![Post=100][/Post]
热门文章
- 康达学院专转本五年制
- 高考一个考场分ab卷吗
- not only but also用法
- 某物体做自由落体运动,从释放开始计时,则物体在前2s内的平均速度为______m/s,物体下落2m时的速度大小为______m/s.
- 三角函数公式大全表格
- 地理中考必背知识点2022
- 2013-2014学年小学六年级科学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 人教版2014-2015学年小学五年级英语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测试卷及答案
- 【Linux驱动开发】设备树详解(二)设备树语法详解
- 别跟客户扯细节
- 在别的城市买房子能落户吗
- 卖房前要把装修贷还完吗
- 高中政治教学提高教学效果的方法探究
- “互联网+”背景下的初中英语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策略研究
- 2022年终止合同范本
- 租房合同范本范文
- 如何挑选土豆
- 如何挑选土鸡
![[广东珠海]前公司以资料丢失为名要扣除保证金合法吗_知道](http://www.mshxw.com/skin/sinaskin/know/picture/logo.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