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我能获得抚养权吗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5:22 阅读:6370
首先感谢您的倾听!其次希望您能帮助我! 我是一名小学音乐教师,97年经人介绍与现在丈夫结婚,现有一个7岁女儿。近两年,因两人性格的差异时常争吵,而且差点造成我自杀的悲剧,因此我时常感到压抑,非常想离婚。他是我们当地政府部门的职员,如果两人协议离婚他肯定不让我拥有抚养权(他曾经说过)。我想问问:如果我提出离婚,在法律上我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怎样做才能得到抚养权呢?期待您的帮助!非常感谢! [em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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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幻的毛衣

独特的御姐

2026-03-29 23:25:22

你介绍的情况比较少,现在很难判断。 对于抚养权问题,根据你目前所说的情况,我们国家法律是这样规定的,首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而所谓的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法律没有做明文规定,现实具体情况也千差万别。 上海市有关文件这样规定,2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的,有下列情形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而父母的抚养能力主要指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条件,和是否有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 有关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最新回答共有9条回答

  • 顺心的小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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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22

    你介绍的情况比较少,现在很难判断。对于抚养权问题,根据你目前所说的情况,我们国家法律是这样规定的,首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而所谓的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法律没有做明文规定,现实具体情况也千差万别。上海市有关文件这样规定,2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的,有下列情形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而父母的抚养能力主要指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条件,和是否有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有关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知性的丝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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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22

    法律上所说的过错与一般理解意义上的过错是不一样的,婚姻法对其有明确规定,只有以下四种情况属于法定的过错,需要对无过错方作出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且关键问题是有没有过错在法律上和抚养权无关,最终你女儿由谁抚养,主要如我前面所说看你女儿的态度和你们双方的抚养能力。

  • 强健的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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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22

    孩子的抚养应该判给对孩子成长有利的一方。你与丈夫协商不能解决的话,诉讼是唯一解决问题的办法。

  • 沉静的超短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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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22

    你如果离婚肯定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的。

  • 耍酷的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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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22

    子女在两周岁以下一般是归女方抚养。对你这种情况,谁应享有抚养权,如双方协商不成,只有通过诉讼由法院来判定。

  • 完美的鸡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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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22

    非常感谢各位大律师的帮助,真的很感谢你们这么快就给予解答!可我在当地也算是个小公众人物,因为经常的演出与公益节目的主持使得很多人都认识我,在关注着我,而且他也是大家公认的好人,所以如果我们离婚各方面的压力很大,我真的不敢想象。可是我的婚姻真的很让我失望,所以我在没有十足把握获得女儿抚养权的前提下,我只能继续着我的痛苦。曾经在网上我爱过一个男人,不过也只是聊聊,没有过亲密接触,他知道后说我是感情上的背叛,如果离婚将会认定我是过错方,他有权提出女儿的抚养权归他。请问在法律上真的会这样吗?

  • 柔弱的冬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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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22

    赞成楼上的观点。

  • 魔幻的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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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22

    我和斑竹的情况差不多,我是因为和婆婆关系不好,导致我对老公失去信心,我很想离婚,但是考虑到影响,因为我和丈夫是在一个系统工作的,彼此单位的人也差不多都认识,我又不敢离,因为我怕很丢人,我婆婆肯定会到单位闹,我很痛苦。我的孩子才两个月,我很想要孩子,我的婆婆很不讲理,她肯定会阻止我要孩子。我不知道怎么可以顺利的得到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怎么准备,我想我把一切都准备好,再提出和丈夫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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