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闷,加班没加到,回家没的回,无锡捷普电子,好样的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6:10 阅读:1971
我们是无锡捷普电子公司的一名普通女工,因过年加班的问题,想问一下,事情是从今年元月28日,那天我们上了12个小时的夜班,公司还要叫我们在加到8.30我们不同意,结果,没有长车,我们自己回的家,因过年加班费是3倍所以我们没有回家和亲人团聚,而选择加班,加班前有统计加班几日,我们也都签了字的,同意加班,公司说,同意加班而不去加的算旷工3日处理,因当时统计加班人员不够,主管同意那些早前不加班的人也可以过来,结果由于昨天来加班的人太多了,把我们原来签字有岗位的部分人减掉,不要我们加班,结果我们现在有些人,有家不能回,有班也加不了,我想问一下,这个情况属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的第四条吗,《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如果不是,那我们是属于哪种情况呢。谢谢,可以尽快给我们答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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羞涩的冰淇淋

默默的宝贝

2026-03-29 23:26:10

那我们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呢?就在这个事的发生的时候,我们大罢工要公司给我门合理的解释,结果公司同意、了我们可以去加班,就在我们高兴的去加班的时候,他们又想了一些借口把我们又赶回家了,还让我们自己回家,没有厂车送我们回去,因厂离家都比较远,而且那里又没有工交车,我们自己打车回去的,每个大概都有30元不等的车费,那这个又算谁的呢?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糊涂的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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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6:10

    那我们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呢?就在这个事的发生的时候,我们大罢工要公司给我门合理的解释,结果公司同意、了我们可以去加班,就在我们高兴的去加班的时候,他们又想了一些借口把我们又赶回家了,还让我们自己回家,没有厂车送我们回去,因厂离家都比较远,而且那里又没有工交车,我们自己打车回去的,每个大概都有30元不等的车费,那这个又算谁的呢?

  • 彪壮的秀发
    回复
    2026-03-29 23:26:10

    加班前有统计加班几日,也都签了字的,同意加班, 结果由于昨天来加班的人太多了,把原来签字有岗位的部分人减掉, 结果 有些人,有家不能回,有班也加不了。这种情况企业应该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应该给没走的职工算加班。

  • 伶俐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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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6:10

    你们应该得到工资。 可以与单位协商报销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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