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里规定科研人员发表论文数量不达标就要克扣工资(注:应该从什么渠道

司法 时间:2026-04-01 01:54:35 阅读:2290
江西省林业科学院是由省直副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长期以来存在如下几项问题: 1 本单位领导长期欠缴水电费,由公款代付 2 本单位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且由负责人一人管钱又管帐,从来不向职工公布经费收支情况.上级领导对此视而不见. 3 科研津贴的发放存在违规现象:科研项目组提取的年津贴总额可达到科研项目经费的20%,如50万的课题,课题尚未开展就可提取10万作为个人奖金,且项目负责人多是院领导。 4 随意克扣科研人员工资:院里规定科研人员发表论文数量不达标就要克扣工资(注:是工资而不是奖金,我们单位从来就不发奖金,工资条上的工资也不能足额发放) 如需诉诸法律,该怎么办?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如果举报,应该从什么渠道? 另外,本单位领导挪用事业经费开办公司是否合法?这一情况众所周知但无力提供有力证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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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的龙猫

精明的鱼

2026-04-01 01: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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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欣慰的菠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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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1: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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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隐形的画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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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1: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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