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A无权转让.经过打听,请问律师我能否申请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和付款的利息

司法 时间:2026-04-01 00:47:16 阅读:33
您好: 我于2005年5月14日购买王A转让楼房一套(是村子里为适龄青年所建,价格700元/平方)转让价格是900元/平方.因王A只交付2万元定金.所以我们一起到房产开发公司把未交清的房款一次付清6万零9百元,剩余1万7千1百元交给王A,并签有购房协议.我于8月份安装暖气炉并封好阳台时有人打电话说:”楼房是我的,王A无权转让.经过打听,原来此人叫王B,在楼房刚建成时就到村里选了这栋楼.但是村委给开好证明让其在公司交款.结果他一直没有交款.当看到他所选楼房已封好阳台时,才于9月1日交付2万元定金于村委会计.该会计在不知此楼已售出的情况下将钱收下.王B拿走一把钥匙.把门打开并搬进此楼居住.经多方调解均未成功.不得已我只有申请退房. 请问律师我能否申请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和付款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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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怪的店员

认真的航空

2026-04-01 00:47:16

你不是其集体组织的成员吧,可以要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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