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司法 时间:2026-03-31 22:26:10 阅读:3925
05年12月我个人与北京一家公司传真签定昆明市总代理的协议,其中的补充协议注明云南省总代理预留给我,随后我把货款打到其公司法人的帐号上,他们把货寄给我。 我方开始作昆明市场,过程中发现昆明另外一家公司在我之前已经和该公司签定了云南总代理的协议,后我与云南代理这家公司联系后得知,该公司之前并不知情,后再与北京公司联系,开始北京方承诺如情况属实同意给予反款退货,后经北京方落实,属于公司内部流程导致,在我方多次追问下,又多次改口,不承当协议中该方应承当的责任。 我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用法律的手段追回货款。 我应该在北京还是在昆明本地起诉比较恰当。

最佳回答

淡淡的台灯

不安的海燕

2026-03-31 22:26:10

没有约定应在被告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