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问题,请各位律师专家来帮忙!

司法 时间:2026-04-01 00:09:55 阅读:1222
我已2001年10月1日同公司签定合同,为期1年(2002年10月1日),到现在4年4个月,一直没有续签合同,但合同是这样说明“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乙双方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续签,继续有效”。我现在被公司辞退,公司只给一个月补偿。 请教各位律师,公司的补偿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该是补几个月? 谢谢!

最佳回答

柔弱的画笔

善良的小懒虫

2026-04-01 00:09:55

不但不合理且不合法,应该补五个月。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现代的烤鸡
    回复
    2026-04-01 00:09:55

    不但不合理且不合法,应该补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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