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有选择赡养条件和赡养权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27:13 阅读:4709
我岳父和岳母的赡养问题。岳父母(现在71岁 ) 在年轻时结婚后一直没生育,当时领养了我妻子哥。生下了九个月就被领养过来(是 同村)。当时农村没有太多法律认识就没有办领养证。我妻子的哥到结婚后自立户口,(但事实村里人都知道他们的领养关系)我妻 子哥与岳父是否是合法父子?严格意义上如不是合法父子,他是否可以有选择赡养条件和赡养权?应尽赡养义务在法律上是否只向征 道德意义和不具法律约束?他是否是事实的父子关系,法律上会怎样认定这种关系?这种关系的赡养义务是什么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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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20:27:13

估计他们的收养关系成立在收养法实施(1992)以前。是事实收养关系。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尽赡养义务。如果虐待、遗弃养父母,养父母可以要求返还生活费教育费等。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缓慢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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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27:13

    估计他们的收养关系成立在收养法实施(1992)以前。是事实收养关系。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尽赡养义务。如果虐待、遗弃养父母,养父母可以要求返还生活费教育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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