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后单位却以没有工伤认定拒绝支付工伤费用[求助]

司法 时间:2026-04-01 00:09:30 阅读:317
我的父亲是一名企业职工,尚未退休,因工伤输血感染上的丙肝病发,于2005年6月20日病逝,单位以没有工伤认定为由不于支付医疗费.具体情况:1993年12月,我的父亲在上班时间为单位卸煤,由于挂车前滑,将他夹在了主车与挂车之间,造成严重的受伤,医院确诊为为肝破裂,各处骨折等其他内脏受伤,并进行了手术治疗,‘而后又发现因手术输血感染上了丙肝’,继续进行肝病治疗。没过多久伤口感染,又再次进行了切口疝手术。当时单位承认为公伤,支付了每次的医疗费.2002年丙肝再次严重复发,单位始终承认工伤,但要求自己先治疗,直到2004年12月才提出:因没有工伤认定,不承但任何费用,这时我父亲才知有工伤认定这项规定,于是找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但劳动局的仲裁结果却是:已过认定期限。 请问:1.在当时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也没有通知我父亲进行工伤认定,是否有责任? 2.在当时单位支付了所有的工伤费用,13年来一直承认为工伤,并从未向我父亲否认过,这是否具有欺骗行为? 3.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通过法律解决? 4.如果可以,又是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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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情的蚂蚁

着急的项链

2026-04-01 00:09:30

1、法律规定,单位没有给申请工伤认定的,自己或者亲属要在受伤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你们已经过了法律规定的时效,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 2、单位承认工伤和劳动部门认定属于工伤是不同的法律性质,只有经过劳动部门认定的工伤才符合法律规定,也才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 3、很难。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烂漫的小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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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0:09:30

    1、法律规定,单位没有给申请工伤认定的,自己或者亲属要在受伤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你们已经过了法律规定的时效,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2、单位承认工伤和劳动部门认定属于工伤是不同的法律性质,只有经过劳动部门认定的工伤才符合法律规定,也才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3、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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