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帮我交金,但已经过了60天的时间,我该怎么办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35:01 阅读:9904
[color=#B22222] 我于2005年2月16日进入**商贸公司,同时签定了为期3个月的试用合同,之后直到05年10月份才正式签定劳动合同,同时公司签定的抬头为**工贸(**工贸与**是同一个经营场所的2个公司,实属一个老板,法人为兄弟2个)。从2月份到9月份公司都未为我缴纳社会保险金。现在公司为了避免发放年终奖而将我辞退,我想要求其补缴从2月到9月的社会保险金,但社保中心告知因为同丽电公司签署的试用合同已经超过60天的仲裁期,只能通过法院审理。 从05年2月到5月有一份同**签署的使用合同,但从5月到10月的一段时间并没有任何书面证据可以证明我在其公司上班,公司里只有一个员工可以作为人证,公司老板的朋友是否可以作为证人?我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上诉?成功的把握有多少呢?如果可以,我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以及费用是多少?谢谢了! [/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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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文的老虎

个性的镜子

2026-03-31 20:35:01

现在公司为了避免发放年终奖而将你辞退,你可以请求经济补偿。 可以要求其补缴从2月到9月的社会保险金, 社保中心告知 的不对。 要求缴纳社会保险金,不受60天仲裁时效的限制,属于劳动监察部门的职责范围,时效是两年。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清秀的雪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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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5:01

    现在公司为了避免发放年终奖而将你辞退,你可以请求经济补偿。 可以要求其补缴从2月到9月的社会保险金, 社保中心告知 的不对。 要求缴纳社会保险金,不受60天仲裁时效的限制,属于劳动监察部门的职责范围,时效是两年。

  • 伶俐的电源
    回复
    2026-03-31 20:35:01

    同意,要求缴纳社会保险金,不受60天仲裁时效的限制,属于劳动监察部门的职责范围,时效是两年。

  • 谨慎的大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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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5:01

    工资发放记录、根工作有关的物品、人证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 纯真的小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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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5:01

    要求缴纳社会保险金,不受60天仲裁时效的限制,你只要提供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的话,能够得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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