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管制场地内材料丢失,能否要求管制方承担赔偿?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37:01 阅读:9580
本人是武汉在京施工人员,负责一建筑工程的刚结构施工,施工地点在北京石景山游乐园内,场地四周有院墙封闭,同期施工的还有土建、电气、液压等相关单位,其中除土建单位(受聘于游乐园甲方)是本地单位外其他均为武汉单位(受聘于深圳甲方),本工程为双甲方合作经营。施工区有两个施工通道,一个由游乐园派驻保安,一个由土建派驻保安,包括我单位在内的所有武汉单位的施工人员凡将工程相关物资带离现场均受保安管制,需土建口头通知保安或游乐园开具出门凭条点验后才放行。我单位于05年7月曾租赁大批脚手架用于施工,待施工完毕准备清理归还时发现缺失不少,询问后土建否认曾经挪用。现今租赁站按协议约定要求归还构件或做相应赔偿。 若缺失构件确认为丢失,要求游乐园和土建承担部分赔偿费用是否有法律依据?若无明确法律依据,诉至法院要求以上两家单位承担部分赔偿费用能否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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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人的巨人

伶俐的果汁

2026-03-31 20:37:01

因为在管理上是土建部门派驻保安和建筑单位游乐圆负责管理。在管理中出现财物丢失的。物权人或者管理人一、可以根据与土建部门及游乐圆的合作协议约定进行赔偿;二、没有约定的,实际管理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犹豫的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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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7:01

    因为在管理上是土建部门派驻保安和建筑单位游乐圆负责管理。在管理中出现财物丢失的。物权人或者管理人一、可以根据与土建部门及游乐圆的合作协议约定进行赔偿;二、没有约定的,实际管理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俏皮的小懒虫
    回复
    2026-03-31 20:37:01

    谢谢您抽空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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