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3:06 阅读:5685
你好,本人自今年7.1 任职与广州一家贸易公司 经理助理 一职。但是今天(2006.1.9)被告知 本公司决定取消此职位为由 ,本人被解雇,并要求在明天(2006.1.10) 离开。 虽然没有提前通知,本人亦相当气愤的接受了这个事实,但公司拒绝给予本月工资以外的 任何的补贴。 据本人所知,,当用人单位要解雇员工,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应该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但问题是本人并无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全公司员工都没有签定合同的),,请问我是否也可以依法要求补偿代通知金(经济报偿金)???根据什么条例? 另外现在将近年关,现在遭解雇。原本该有的双薪是否也可一并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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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的小丸子

自信的煎饼

2026-03-29 23:23:06

肯定可以要求补偿,对方不给,可申请仲裁的。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犹豫的芝麻
    回复
    2026-03-29 23:23:06

    肯定可以要求补偿,对方不给,可申请仲裁的。

  • 孝顺的冰棍
    回复
    2026-03-29 23:23:06

    可以,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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