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怎么做

司法 时间:2026-03-30 02:58:06 阅读:6642
我们经营一家餐厅,2005.3.17起火烧伤二人,医药费全部由我们支付,一人好了,一人鉴定为十级伤残,起火原因是这个人把煤气罐放倒,他说是管理人员让他放倒的,05.9.12他做的伤残鉴定,但没有通知我们,10月27日劳动局裁决时我们才见到这份鉴定书,现劳动局裁定我们支付给他工资及各类补偿共2万元 .1.我们想再做伤残鉴定,怎样做?2.此次事故有他的责任在内,是否可以要求少赔偿?3.如果到法院去申诉,胜的机会有多大,费用大约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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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2:58:06

案件较复杂,请带着材料与律师面谈。 上海魏增明律师:021-64469850 29878285 13918436679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聪慧的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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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8:06

    案件较复杂,请带着材料与律师面谈。上海魏增明律师:021-64469850 29878285 13918436679

  • 和谐的月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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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8:06

    1、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可以在诉讼阶段做伤残鉴定。2、可以。3、劳动纠纷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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